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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湖滨大道新式垃圾箱专设“废电池”投口

来源: 德州新闻网 作者: 日期: 2013/5/24 14:01:38
日前,一批带有“废电池”收集口的环保垃圾箱亮相湖滨大道,一个小小的“废电池”收集口也标志着人们的环保意识在逐渐增强……

位于湖滨大道的新式垃圾箱

位于湖滨大道的新式垃圾箱

新式垃圾箱设有废电池和烟灰缸投放口

新式垃圾箱设有废电池和烟灰缸投放口

中国园林资材网5月24日消息:日前,一批带有“废电池”收集口的环保垃圾箱亮相湖滨大道,一个小小的“废电池”收集口也标志着人们的环保意识在逐渐增强。那么,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是如何处理废旧电池的?是否知晓废旧电池会对环境造成哪些危害?我市有无专门收购废旧电池的企业?这些新式环保分类垃圾箱投放后效果如何?为此,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

八成受访者随意丢弃废旧电池

在接受记者采访调查的50位市民中,有41位市民表示对于不用的废旧电池都是随意丢掉,9位市民虽表示不会随意扔掉废旧电池,但是他们并不知道应该如何正确处理那些废旧电池。

接受采访的市民张女士表示,日常生活中经常要用到电池,比如遥控器、手电筒、燃气灶、电子钟、儿童玩具、门铃,对于电能耗尽的废旧电池,她都习惯和生活垃圾一起扔掉,“我也知道废电池肯定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危害,可是没有企业回收,也不知道应该送到哪里,所以就只好跟其他垃圾一起扔掉了。”

“我一般都是直接扔进垃圾箱。我觉得对于废旧电池这类垃圾,环卫工人应该会进行相关的分类处理吧。”受访者李女士这样告诉记者。

网友“莱克”表示,他习惯把一年所用过的废旧电池积攒下来,最后用塑料袋包好后直接扔掉,“包上层塑料也是为了图个心理安慰,可能这样对环境的污染还少点吧。”

电池专用垃圾箱还需多设

记者调查过程中也了解到,受访的50位市民中绝大多数都知道废旧电池会对环境造成危害,但他们并没有深入了解过这些废旧电池到底会对环境产生何种危害。而由于找不到地方回收,放在家里也只会越积越多,所以只能选择丢掉。

确实,回收废旧电池的垃圾箱在市区极为罕见,天衢路、东方红路、大学路、解放大道、康博大道、晶华大道等多条市区主干道两旁的垃圾箱都是简易式的,仅有少量分类垃圾箱,而用于回收废旧电池的垃圾箱更是没有。

同时在市区各个小区内,无论是绿景家园、新华小区、天宝嘉园等中档小区,还是蔚来城、金紫荆、东方明珠等高档小区,小区内也均无回收废旧电池的垃圾箱。

在德州学院的贴吧里,许多大学生一直在讨论应该如何处理生活中的废旧电池,其中名为“靠近一点”的大学生表示,“四六级考试时用的无线耳机需要电池,虽然平时不怎么用,但一到期末时就会有大量电池被遗弃。全校这么多人,可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但是找不到地方处理。”因为校园里也没有专门回收废旧电池的垃圾箱。

废电池回收垃圾箱收不到电池

日前,一批新式环保分类垃圾箱亮相在湖滨大道上,这些新式的分类垃圾箱由“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烟灰缸”、“废电池”等多个垃圾收集口组成,但是记者注意到,在一个标有“废电池”的垃圾箱内,记者只看到了果皮和烟蒂,而废旧电池则不见踪影。仅有一个“废电池”收集口内有三节废弃电池,其他垃圾箱的“废电池”收集口均“饿着肚子”。

在采访中记者也发现,由于市民环保意识不高,部分新式分类环保垃圾箱使用并不环保,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随意丢弃,增加了回收人员实际操作难度。

“原来小区内设置了分类垃圾箱,但是很少有居民分类处理这些垃圾,即便是我们安置了回收废旧电池的垃圾箱,也极有可能成为普通垃圾箱。”一位小区物业管理人员说出了他的看法。

无汞或微汞电池可同生活垃圾一起处理

对于废旧电池,到底应该如何处理呢?德州市环卫处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我市并没有将废旧电池作为分类垃圾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废旧电池和生活垃圾一起进行相关处理。

而来自市环保局污染控制科的声音是,对于普通的一次性电池,在缺乏有效的经济技术条件下,国家并不鼓励集中回收。我市也没有任何一家收购废旧电池的企业,同时,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干电池已达到无汞或微汞水平,尤其是没有经过拆解的废旧电池,属于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市民可将分散的废旧无汞或微汞电池投入不可回收的生活垃圾收集箱,进入本市的正规生活垃圾填埋,电池里的重金属进入填埋场渗液数量非常小,废旧电池只占生活垃圾很小一部分,垃圾处理厂还有各种防渗漏等设施,并不构成污染。

记者连线德州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的王爱丽博士,王博士告诉记者,我国自上世纪70年代就开始研究废旧电池回收利用技术,但是进展一直不是很乐观,有很多企业从事过废旧电池处理,大都因利润太低倒闭或转行。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2003年,我国发布的《废旧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已明确指出,废旧电池的收集重点是废弃的可充电电池和纽扣式一次性电池,在目前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旧一次性电池。同时,我国自2006年1月1日起已经停止含汞量大于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的生产。

此外,环保部、国家发改委于2008年6月6日下发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旧镍镉电池和废旧氧化汞电池,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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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州新闻网)

编辑:栀子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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