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名称: | 中国国际民族建筑、园林装饰材料与用品展览会 | |
布展时间: | 2007-11-05 | |
展览时间: | ||
会展地址: | 苏州国际展览中心 | |
主办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事务委员会 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 | |
承办单位: | 北京江河博华会展公司 | |
协办单位: | 苏州市政协/苏州市吴都学会 | |
支持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
媒体支持: | 新华通讯社 | |
会展介绍: | 为推动民族建筑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促进中国民族建筑文化的弘扬和发展,提高民族建筑和区域特色建筑的规划设计水平,使我国各项人居建筑在项目规划设计初期就树立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注重环保的意识,将西方建筑艺术与中国民族建筑文化更好的结合与融合,在建设部的大力支持下,定于11月7-9日在苏州举办“中国民族和地域特色建筑规划及成果博览会暨民族建筑、园林装饰材料与用品展览会”。 近期,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中的特色文化和优秀建筑传统的保护,制定切合实际的规划,并引导、鼓励、扶持基层自主实施。这有利于在保护传统文化、节约资源环境的基础上,引导城市、农村和谐稳定地发展。创造具有特色化的城市和村镇格局:田园型、山水型、生态型、自然型、文化型、产业型、传统建设型、商业服务型等等。突出民族性、地域性和特色性,以保护为主,把民族建筑作为载体,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建筑文化和地域特色建筑文化,传播的更为广泛,将民族建筑优秀的设计艺术理念应用到现代建筑中去。 政府指导支持下的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维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弘扬,保护传统文化的体现——传统城市、村镇中的不可移动文物,在目前是具有重要意义的。随着经济发展的加快,我国在规划和建筑上,社会对具有民族特点的设计成果要求日益高涨。经过近十年的发展,我国在建筑规划设计方面已取得不少优秀成果,其中不少成果中很好地体现了建筑的民族性和地域性。这些优秀成果需要进一步扩大宣传,使全社会有更多的人关心这项工作。 “中国民族和地域特色建筑规划及成果博览会暨民族建筑、园林装饰材料与用品展览会”。就是为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落实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思想和建设部提出的“积极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用建筑”等各项要求而举办的,以此实现“保护特色建筑,传承中国文化”的宗旨。 | |
参展方位: | 1、民族、地域特色城市、区域规划及特色建筑(群); 2、民族及特色地区城市、城镇体系规划设计成果; 3、建筑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特色旅游景观; 4、新农村建设中民族性、地域性特色建筑及景观规划成果; 5、全国园林城市、传统与现代建筑艺术结合的成功范例; 6、优秀传统建筑文化项目、房地产项目;传统建筑的设计及成品; 7、城市基础设施及养护设备;园林设施、园林机械、花卉园艺、仿真动植物、假山塑石、水景喷泉、各种材质城市雕塑、园林景观艺术等; 8、环保、节能、绿色、艺术城市环境规划与成果; 9、古建、历史文化遗产、文物建筑和仿古建筑的维修、复原、设计施工技术及材料; 10、传统建筑施工技术、施工材料; 11、民族装饰材料、少数民族装饰品、新型建筑材料、绿色建材 | |
参展费用: | ||
会展服务: | ●标准展位(3米×3米)基本配置:中英文楣板、一张洽谈桌、两把椅子、220V电源插座一个、射灯两只、地毯。 ●标准展位价格: A 区:7800元人民币/个 B\C区:6800元人民币/个 D 区:5800元人民币/个 注:双面开口加收10%费用 ●室内光地(36平方米起租),没有其他设施。 ●光地价格:A 区:800元/平米 B/C 区:700元/平米 D 区:600元/平米 注:光地费用不含特装施工管理费 优惠措施 1、2007年4月底之前报名优惠5%; 2、3个展位以上(含3个展位)优惠5%; 3、45平米以上(含45平米)优惠5%; 注:参展商可两项合计优惠(仅限于两项) 新产品推介会:3000元/60分钟(投影仪、扩音设备) | |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二号(100053) 电话:010-83546003 63202037 手机:13124777395 传真:010-63203494 83546003 联系人:于波 Email:yubo1007@tom.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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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大会官方网站www.ca.expo.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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