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月12日消息:近日,手机尾号为5719的市民致电本报反映说,他在市区原淮北明珠转盘路北侧,看到一块醒目的交通指示牌,上面写着4个大字:“前方掉头。”这位市民说,他看到“掉头”二字总觉得不对劲,他认为应该是“调头”才对,因为“调头”才是调转方向的意思。
记者前去采访时,看到报料人还站在那里百思不得其解,他坚称,车辆调转方向,就应该叫“调头”。而居住在附近付庄居委会的陈先生却说,他看到多处交通警示牌都是写“掉头”字样,不仅本市是这样,其他地方也是这样。陈先生认为,乍看上去“掉头”好像不好理解,但是很多地方都在用“掉头”字样,而不是用“调头”字样,这就说明“掉头”并没有错。
记者随后就车辆究竟是“掉头”还是“调头”的问题,咨询了市区某中学的一位语文老师。这位老师说,关于这两个字的正确用法,他和同事曾经讨论过,后来他们通过查询,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二)款:“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最后他们确认,“掉头”一词都上了法条,所以认定“掉头”一词是正确的。
记者就此事也采访了一位交警。据介绍,交通警示牌中的“掉”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中的写法一致,并没有错。如果市民发现任何道路交通指示标识出错,可致电交通警示牌设置部门尽快核实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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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