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日以《健身器材“超期服役”易伤人》为题,报道了不少公园内安装的健身器材已经超过安全使用期限(8年),存在着不小的安全隐患。那么,这些超期的健身器材应由哪个部门负责协调更换呢?
中国园林资材网2月8日消息:本报2月2日以《健身器材“超期服役”易伤人》为题,报道了不少公园内安装的健身器材已经超过安全使用期限(8年),存在着不小的安全隐患。那么,这些超期的健身器材应由哪个部门负责协调更换呢?
记者通过走访了解到,民心河沿岸的13个公园内均安装了健身器材,这些器材大都是在2000年前后安装的。就此,记者联系了民心河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说,他们没有相关的专项资金,只能派人将破损的健身器材进行拆除,具体更换还得与体彩部门进行协调。
2月6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河北省体彩中心,一位接线人员介绍,在2000年4月份,省体育局在市西清公园举行了“全民健身工程”捐赠仪式。“民心河沿岸13个公园和市属开放公园及居民区修建23条健身路径及其他体育设施,多是此时前后安装的,具体更换应该归市体育局群体科负责。”
记者查阅《河北省全民健身工程建设与管理办法》得知:各受赠单位对使用年限到期的健身器材,原则上应报废或更新,并报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备案。如使用年限到期仍可使用的,必须经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会同生产企业对设施进行鉴定,并提出延期使用意见。对到期的健身器材进行更换的,所需费用由受赠单位和各涉区市负责解决,省体育局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提取部分资金用于重点工程的补充。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了市体育局,据群体科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民心河沿岸及部分小区内安装的室外健身设施,确实属于“全民健身工程”的一部分,他们已经和园林部门协商筹集资金,“最晚将在今年下半年,对这些超期的健身器材进行更换,方便居民们使用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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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家庄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