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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上千个新装果皮箱 10余天损坏100多个

来源: 中国广播网 作者: 日期: 2011/4/1 9:38:02
近日,很多市民反映,包头市区各主要街道新安装的果皮箱部分遭人为破坏,既影响市容环境,也给环卫人员增加了维修和清理的负担。

中国园林网4月1日消息:近日,很多市民反映,包头市区各主要街道新安装的果皮箱部分遭人为破坏,既影响市容环境,也给环卫人员增加了维修和清理的负担。

近日,记者在昆区市府东路锡华广场东侧道旁看到,一个新安装在果皮箱上的烟灰缸和铁门遭人为破坏,弯曲的铁门已难以关闭。

随后,记者在友谊大街、林荫路、民族西路、少先路等路段发现,果皮箱不同程度遭到损坏,有的被踢得歪斜,有的门已缺失,有的则被“移位”,前些天新安装的果皮箱也未能幸免。

采访中,多数市民对这种故意破坏果皮箱的行为表示不满,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采取措施,对那些破坏果皮箱的人给予教育及处罚。

昆区环卫局办公室主任张传举告诉记者,去年,昆区在主次干道上共摆放了700多个果皮箱,一年来,1/3的果皮箱遭人为破坏。近日,昆区环卫局又在主次干道上安装了1000多个新果皮箱,仅10余天时间,就有100多个果皮箱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张传举认为,一些拾荒者和小偷的偷盗行为是果皮箱“身首分离”的主要原因,同时,也存在部分市民故意破坏的情况。

张传举说,果皮箱是环卫公共设施,是为方便广大市民设置的,一个果皮箱的价格在800元左右,故意破坏的行为不仅给环卫工人和市民带来不便,维修和重新添置也带来了大量的资金浪费。

内蒙古科技大学法学教授、内蒙古东方玉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陶娟认为,破坏或盗窃果皮箱属于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盗窃、损毁果皮箱等公共设施者,可处以5日以下行政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按照《刑法》关于盗窃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甚至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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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广播网)

编辑:张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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