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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经营恢复许可制度 能否提高质量安全

来源: 生活日报 作者: 日期: 2011/3/17 9:32:15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针对《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举行了网上立法听证会。10名陈述人分别提出大量的意见和建议。其中最富争议的,就是农药经营是否恢复许可制度。从销售源头上管住农药,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降低药残,到底是否可行?

中国园林网3月17日消息:近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针对《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举行了网上立法听证会。10名陈述人分别提出大量的意见和建议。其中最富争议的,就是农药经营是否恢复许可制度。从销售源头上管住农药,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降低药残,到底是否可行?

山东省农药检定所高级农艺师张荣全赞成恢复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他认为:“农药经营实行许可制度非常必要。青岛的毒韭菜、海南的毒豇豆事件都是农药滥用的典型案例。影响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诸多因素中,最突出的就是农药残留超标,实行许可经营可以有效控制高毒和禁限农药的销售。”

寿光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中队长王新文也支持这一观点,他说,农药由于经营门槛低,市场混乱,管理难度大。考虑到农药的特殊性,应限定经营规模,并具备民事赔偿能力。一旦出现质量事故,能够索赔。在蔬菜、瓜果产区就不许经营这类农产品禁用和限用的农药。

反对农药实行许可经营的,均提出这一做法与《行政许可法》不符。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作成指出,目前高毒、剧毒、中毒农药都已经列入危险化学品,经营这类农药要到安监部门办理许可证,如果再设立农药许可经营,经营农药就要办理两种许可证。

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研究员高弼模认为,实行许可制度未必能解决农药滥用的问题,关键不在“销售”环节,而在于“使用”环节,过量使用、不按间隔期用、违规使用高毒禁限农药等,靠许可经营制度无法解决,对走街串巷、无照经营等现象更没有效果。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人士表示,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是老百姓普遍关注的问题,为了更加稳妥全面,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继续深入调研论证,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对该草案作出进一步修改,提交下一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讨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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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活日报)

编辑:张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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