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详情
资讯详情

新版农药管理条例有望年内出台

来源: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日期: 2010/9/17 14:30:57
在9月16日举行的第三届中国农药高层论坛的间隙,消息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新版农药管理条例有望于年内出台,农药流通领域将向社会开放。

中国园林网9月17日消息:在9月16日举行的第三届中国农药高层论坛的间隙,消息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新版农药管理条例有望于年内出台,农药流通领域将向社会开放。

农资流通发展至今,已经基本实现从计划到市场的转变。自1997年后,我国不断放开农资流通,参与主体不断扩大。化肥经营受到的限制已经取消,进入“全流通时代”。农药流通放开的时间虽然比较早,但是至今没有完全取消对农药经营主体的限制。

根据1997年出台的农药管理条例,7类主体可以参与农药经营: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植物保护站;土壤肥料站;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农药生产企业;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经营单位。

2009年3月9日,国家发改委、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八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完善农药生产资料流通体系的意见》,提出尽快开发农资流通渠道,允许具备条件的各类投资主体从事农资经营。

一位业内人士称,目前对开放农药经营主体限制的呼声比较高。虽然经营农药的主体受到政策限制,但实际情况是已经放开。很多其他主体也在经营农药,只是要挂靠在那些具备经营资格主体的名下,并向他们缴纳一定费用。

今年7月31日海南推出的《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修订案)》提出农药实行专营,这让业界对农药流通体制的改革预期变得不明朗。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总经济师郑先海表示,海南的做法是开历史的倒车,不能代表行业的发展方向。

推荐阅读

要积极探索推广应用生物农药的新机制

美国限用更多农药以保护鱼类

宁波市江北区“绿剑”2号剑指农药市场

农业部官员:农药出口退税率应提高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

编辑:叶玉娇

关于我们 | 客户服务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友情链接 | RSS | 产品库
2008年度中国农业网站最具创新单位2008年第五届中国农业网站百强单位 版权所有:园林资材网 www.cnzicai.com 客服邮箱:Service@ylmm.com 电话:0571-81999581
战略合作: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浙江省花卉协会 浙江省林检站 浙江省林科院
2007中国行业电子商务网站Top100中国农业网站百强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B2-20100396
广告经营许可证编号:330100000040968
平平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