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8月16日消息:8月12日,记者从海南省农业厅获悉,《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修订案)》(简称《农药管理规定》),近日已经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该规定要求,自今年11月1日起,在海南全省范围内实施农药批发专营特许制度。该规定一经公布,业界一片哗然,争议的焦点是,海南因食品安全事件而重走计划经济老路是否妥当。
《农药管理规定》提出,农药生产企业在海南批发或者零售农药,应当按规定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其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申请农药零售经营的,由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农药零售经营应当从批发企业购进农药,批发企业应在产品上加贴专营标识或标签,并登记农药购买者的姓名、住址、购买农药的用途等信息。此外,单位和个人擅自运输、携带农药进入海南的,最高可处以20万元罚款。
海南是发展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的宝地,也是全国农药消费大省。1997年,海南在全国最早发文放开农药经营,并率先走上农药市场化的道路。但是农药经营门槛过低,经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流通领域的问题频出,引发了一系列与农药相关的食品安全事件。今年初发生的海南毒豇豆事件,进一步加速了海南农药管理规定的修订步伐。
“其实政府出台《农药管理规定》也实属无奈,因为农业是海南经济主要支柱之一,如果再次出现毒豇豆这样的事件,各地势必封杀海南农产品,那对海南农业将造成毁灭性打击。”美国仙农有限公司福建代表林勇文总经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但也有许多业内人士对此提出了质疑,“这不是市场调控手段,而是典型的行政管控措施,遏制了那些合法、守法的经销商。”海南一位从事农资批发近15年的经销商直言。
海南标创佳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培标认为,“应该由政府出台规定设定准入门槛,通过市场竞争决定经营网点数量,而不是政府直接来控制。”
更多的人希望,海南应该与内地其他省份一样,因为农药市场监管的关键在于执法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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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化工报 )